[粤开证券]【粤开宏观】2026年地方化债有哪些部署?基于地方预算报告的分析

  摘要

  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隐债化解、平台转型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攻坚之年。在国际环境变化影响加深、国内供强需弱矛盾仍存的背景下,有序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、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举措。我们在《从地方预算报告看2025年化债进展》中总结了2025年地方化债工作的特点及成绩,本文则重点梳理2026年地方对化债工作的部署情况。2026年化债思路有何变化?地方化债提出了哪些目标?各地化债主要有哪些方式?

  一、中央化债思路:从“短期攻坚化风险”向“长效治理防风险”转变

  2026年中央层面多次强调构建地方债务管理“长效机制”,地方债务管理工作思路从“短期攻坚化风险”转向“长效治理防风险”。一是优化债务监测考核指标,既着眼于短期风险化解,又兼顾中长期发展;二是健全地方债务全口径监测监管机制,既覆盖法定债务、隐性债务和城投债务,又将国企债务及存量投资项目中政府支出责任全面纳入监管;三是加快清退融资平台和推动转型,更加重视经营性债务风险的化解;四是既要大力攻坚清理拖欠账款,更要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反弹。

  二、地方化债目标:隐债化解、融资平台转型、清欠企业账款全面推进

  1、隐性债务化解从“局部清零”转向“全域清零”。2026年,更多地区提出加快实现隐性债务全域清零。甘肃省支持有条件的市县“提前实现隐债清零”;陕西省提出“力争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”;西藏推动“全域隐性债务清零”。

  2、融资平台管理从“名义退出”转向“实质转型”。融资平台退出将加快实现,2026年,内蒙古提出要“加快推动全区融资平台清零”;吉林省要求“出清单一功能的政府融资平台”。地方政府提出融资平台出清目标的同时,还将加强对已退出平台的监测管理,加快实质性转型。安徽提出“探索建立退出后监管和评价体系”;新疆强调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,并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“平台化”,避免滋生新的风险;贵州提出“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”。

  3、清欠企业账款从“集中清理”转向“长效治理”。2026年,26个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力加快清理拖欠账款,多地明确了清欠工作任务时间表。湖南省要求2026年台账内拖欠账款化解80%,2027年要确保台账内账款“清零”。拖欠账款长效治理机制将进一步完善,避免“边清边欠”。重庆要求“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”;云南要求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”;宁夏要求完善拖欠账款“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”。

  三、地方化债方式:六大举措共同发力,财政、金融、国资、投资等协同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

  1、强化问责机制,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。一是压实市县政府化债责任。江苏将“1315”债务管理体系下沉到区县,要求地级市建立对所辖县区、乡镇干部履新提示制度,强化债务红线意识。二是强化问责监督,对违规举债、虚假化债行为严厉问责。广西提出要健全“隐性债务问题问责闭环管理机制”。

  2、用足用好政策资源加快债务置换。目前“6+4+2”化债政策实施进入第三年,地方用足政府债券额度置换隐性债务,仍是化债的重要方式。截至2026年3月末,今年用于化债的2.8万亿元(6万亿分三年+4万亿分五年)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累计已发行超1.13万亿元,进度达40%。

  3、高效盘活国有“三资”支持化债。2026年,地方政府将积极推动“三资”盘活,为化债和清欠工作持续输送“真金白银”。一是搭建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,集聚盘活合力。宁夏部署发挥财政“管总牵头”作用,压实各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责任,合力推进国有“三资”盘活。二是丰富国有资产盘活方式,提升盘活效益。云南提出采取“优化调整、处置变现、集中运营、整合利用、兼并重组、出租、特许经营”等多种盘活方式,深挖国有资源资产潜力。三是建立存量资产盘活激励机制,释放盘活潜能。天津市探索研究“市级国有资源下放属地”,建立健全“资源盘活收益分成机制”,激发各级政府和单位盘活资源的积极性。

  4、化解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。2026年,吉林、云南等7个省份将“化解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”列为地方政府化债的重点任务。目前城投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主要集中在短期债务和非标债务,需要重点防范。一是用好风险化解基金,保证短期债务不违约。重庆市提出“优化应急周转金管理”,聚焦化解融资平台短期流动性风险。二是地方政府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债务重组和置换,着力化解非标等高风险债务。柳州市提出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对接,将通过债务接续、调整利率等方式,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。重庆市将经营性债务压降目标分解到各区县,分别设定金融债务压降、高息债务压降、“双非”债务压降任务。

  5、加强国有企业债务监管,建立统一的全口径债务管理体系。2026年,广东、江苏等10个省份均提出要“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”,把地方政府可能承担偿还或兜底责任的债务全部纳入监测范围,将政府关联的融资平台、国有企业的举债行为,纳入统一的监测体系中。市县从严管控地方国企举债融资行为。呼和浩特市提出“探索研究措施与创新机制,加强市属国企融资行为监管”;山东多个区县实施国企“融资提级管理”,确保债务规模只减不增。

  6、政府投资项目风险“控增化存”,保障地方财政和债务可持续发展。一是避免新增低效投资项目。重庆市对部分债务负担重、财力水平薄弱的区县分类分档采取限制性措施,加快形成“有效债务—有效投资—有效资产”良性循环。二是有序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风险。当前部分地区存量投资项目运行不规范、项目收益下降,对政府补贴的依赖加重,影响财政平稳运行。2026年,内蒙古重点化解PPP存量项目风险;呼和浩特市提出合理调整市本级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、融资利率,降低项目运营成本,减轻财政支出负担。

  风险提示:地方财政运行不稳定因素增多;地方化债工作信息搜集不全。